週六. 9 月 21st, 2024

人民北京4月5日電 在今天舉辦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報導發行會上,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就涉及行李攜帶或郵寄的自用東西是否需求提供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等關連場合作出回應。慢性腎臟病飲食

金海表明,對于自己攜帶出境的自用東西,在自用合乎邏輯數目范圍以內的,不屬于出口貨物,不需求向海關提交允諾宣示及醫療器械產物注冊證書。對于郵寄渠道出境的自己東西,不屬于出口貨物范疇,不需求提交允諾宣示和醫療器械covid-19確診飲食產物注冊證書。

金海叮囑,依據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自己寄往港澳瘦小腹飲食臺地域的東西骨折開刀飲食韌帶修復飲食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域的東西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實習生武雯婧)

Related Post